和龙市人民法院
2016年上半年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2016年上半年,和龙市法院按照省、州级法院的具体要求,全面推进全院各项工作,统一全院思想,自觉把工作融入工作大局之中,找准司法履职与发展振兴的结合点,要求全院立案、审判、执行、信访、行政部门要发挥各自能动性,从维护辖区平安稳定,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的角度延伸服务,着力为提高民商事审判的审判质效提供司法保障。
一、审判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件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21件[1]。其中,旧存260件;新收96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审执结736件,同比上升8.08%;未结485件,同比下降6.55%;结案率60.28%,同比上升3.53个百分点。
刑事受理案件数为92件。其中,旧存12件;新收80件,同比上升1.27%;结案72件,同比上升1.41%;结案率为78.26%,同比下降3.35个百分点。
民事受理案件数为674件。其中,旧存138件;新收536件,同比下降17.67%;结案474件,同比上升13.40%;结案率为70.33%,同比上升14.6个百分点。
行政受理案件数为25件。其中,旧存6件;新收19件,同比下降17.39%;结案15件,同比下降31.82%;结案率为60.00%,同比下降24.62个百分点。
赔偿受理案件数为1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1件,同比上升100%;结案0件,结案率为0.00%
执行受理案件数为425件。其中,旧存104件;新收321件,同比上升58.13%;结案172件,同比上升8.18%;结案率为40.47%,同比下降8.3个百分点。
审查监督案件受案为4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4件,同比下降20.00%;结案3件,同比下降72.73%;结案率为75.00%,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
(二)未结案件情况
未结案件485件,其中,刑事案件未结20件,同比上升25%;民事案件未结200件,同比下降39.76%;行政案件未结10件,同比上升150%;赔偿案件未结1件,同比上升100%;执行案件未结253件,同比上升51.50%;审查监督案件未结1件,同比上升100%。
二、审判质效情况
(一)审判效率指标
2016年上半年, 和龙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86%,同比去年下降0.14个百分点 ;长期未结率为0.87%,同比去年上升0.59个百分点;超期结案率为0.18%,同比上升0.18个百分点;延长审限未结比为0.00%,与去年持平;四类案件未结指数为0.31,同比上升19.23%;平均审理时间天数为61.7天,同比去年下降7.23%
(二)审判效果情况
1、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016年上半年和龙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3.48%,同比下降1.23个百分点。其中被改判案件18件,被发回案件7件,维持25件,撤回上诉4个,调解1件。
2、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016年上半年和龙市法院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为0.27%,同比上升0.27个百分点。其中再审被改判案件2件,再审被发回案件1件。
3、一审服判息诉率:2016年上半年和龙市法院共有一审案件上诉72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7.0%,同比去年上升3个百分点。
4、调解率:2016年上半年和龙市法院共有调解结案84件,同比下降28.21%,调解率为10.23%,同比下降5.23个百分点。
5、撤诉率:2016年上半年和龙市法院共有撤诉案件127件,同比上升2.42%,撤诉率为22.56%,同比下降1.44个百分点。
6、实际执行率:2016年上半年和龙市法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案件为118件,同比上升15.69%,实际执行率为69.01%,同比下降23.01个百分点。
7、调解申请执行率:2016年上半年和龙市法院调解案件申请执行44件,同比下降24.18%,调解申请执行率为52.38%。同比下降30.48个百分点。
8、未归档案件数:2010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和龙市法院未归档案件数241件,其中,刑事未归档案件37件,民事未归档案件74件,行政未档案件1件,执行未归档案件129件。
三、审判工作中呈现的突出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判效率显著提升,个别指标同比有所波动。
2016年上半年和龙法院新收案件数与去年持平,已结案件数和结案率均比去年同期上升,充分反映了审判法官的审判意识不断增强。虽然和龙法院审判效率有所提升,但个别指标同比有所波动,长期未结率为0.87%,超期结案率0.18%,四类案件未结指数0.31,均比去年同期率略高。
二是审判公正、效果方面水平小幅度下滑。
2016年上半年和龙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3.48%,同比去年下降1.23个百分点。虽然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有所下降,但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件数同比去年有所增加,被改判案件18件,同比上升38.46%;被发回重审案件7件,同比下降30.0%。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27%,同比上升0.27个百分点,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件数同比去年增加300%。 调解率、撤诉率、实际执行率、调解申请执行率均同比去年有所下降,这几个指标说明审判效率出现小幅下滑。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 认真贯彻落实“电子法院”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将加快完成法院外网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网上信访、网上阅卷、网上公开、等功能。积极推进网上办公办案和诉讼档案电子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提高审判管理的水平,不断拓展为民司法的广度和深度。为群众提供一个全方位、深度公开的司法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真正实现“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目标。
(二)进一步加大对各庭室工作监督指导力度
继续强化对具有扣除、延长审限事由案件的跟踪督导,严格审限审批制度,关注审限事由的变化情况。严格把控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随时查看、监督各庭室临、超期案件。严格坚持程序合法原则,提高程序合法意识,对于开庭、合议、裁判文书制作、法律文书送达、卷宗及时归档、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等案件审理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加以规范。要注重发挥审判管理宏观指导职能,时刻关注所在部门的审判运行态势。
[1] 除特别注明外,本文数据均来源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