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法院
2016年第一季度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2016年第一季度,和龙市法院按照省、州级法院的具体要求,全面推进全院各项工作,统一全院思想,自觉把工作融入工作大局之中,找准司法履职与发展振兴的结合点,要求全院立案、审判、执行、信访、行政部门要发挥各自能动性,从维护辖区平安稳定,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的角度延伸服务,着力为提高民商事审判的审判质效提供司法保障。
一、审判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件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61件[1]。其中,旧存260件;新收501件,同比上升1.62%;审执结316件,同比上升24.41%;未结445件,同比下降7.10%;结案率41.52%,同比上升6. 87个百分点。
刑事受理案件数为50件。其中,旧存12件;新收38件,同比上升2.70%;结案30件,同比下降18.92%;结案率为60.00%,同比下降22.22个百分点。
民事受理案件数为423件。其中,旧存136件;新收287件,同比下降13.29%;结案225件,同比上升40.63%;结案率为53.19%,同比下降15.89个百分点。
行政受理案件数为18件。其中,旧存6件;新收12件,同比上升300%;结案7件,同比上升250%;结案率为38.89%,同比上升5.56个百分点。
执行受理案件数为264件。其中,旧存104件;新收160件,同比上升33.33%;结案51件,同比上升6.25%;结案率为19.32%,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
审查监督案件受案为3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3件,同比上升300%;结案3件,同比下降300%;结案率为100.0%,与去年持平。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受案为3件。其中,旧存2件;新收1件,同比下降66.67%;结案0件,同比下降100%;结案率为0.00%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
(二)未结案件情况
未结案件445件,其中,刑事案件未结20件,同比上升150%;民事案件未结198件,同比下降26.39%;行政案件未结11件,同比上升175%;执行案件未结213件,同比上升9.23%;审查监督案件未结0件,与去年持平;申诉、申请案件未结3件,与去年持平。
二、审判质效情况
(一)、审判效率指标
2016年第一个季度, 和龙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0%,与去年持平 ;长期未结率为0.43%,同比去年上升0.43个百分点,超期结案率为0.0%,与去年持平;延长审限未结比为0.43%,同比去年上升0.43个百分点;四类案件未结指数为0.33,同比下降28.26%,平均审理时间天数为41.8天,同比去年下降30.65%
(二)审判效果情况
1、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016年第一季度和龙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13%,同比下降2.14个百分点。其中被改判案件6件,被发回案件2件,维持5件,撤回上诉1个。
2、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016年第一季度和龙市法院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为0.19%,同比上升0.19个百分点。其中再审被发回案件1件。
3、一审服判息诉率:2016年第一季度和龙市法院共有上诉案件30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3%。
4、调解率:2016年第一季度和龙市法院共有调解结案37件,同比下降17.78%,调解率为9.12%,同比下降2.13个百分点。
5、撤诉率:2016年第一季度和龙市法院共有撤诉案件43件,同比下降8.51%,撤诉率为16.41%,同比下降6.59个百分点。
6、实际执行率:2016年第一季度和龙市法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案件为29件,同比下降6.45%,实际执行率为56.86%,同比下降34.81个百分点。
7、调解申请执行率:2016年第一季度和龙市法院调解案件申请执行32件,同比下降5.88%,调解申请执行率为86.49%。同比上升5.54个百分点。
8、未归档案件数:2010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15和龙市法院未归档案件数14件,其中,刑事未归档案件1件,民事未归档案件11件,行政未归档案件1件,执行未归档案件1件,
三、审判工作中呈现的突出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判效率显著提升,个别指标同比有所波动。
2016年第一季度和龙法院新收案件数与去年相比有所上升,在收案合计增高的情况下,已结案件数和结案率均比去年同期上升,充分反映了审判法官的审判意识不断增强。虽然和龙法院审判效率有所提升,但个别指标同比有所波动,长期未结率为0.43%,延长审限未结率为0.43%,均比去年同期率略高,但均有扣除审限事项。
二是审判公正、效果方面保持较平稳水平。
2016年第一季度和龙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13%,同比去年下降2.14个百分点。其中,被改判案件6件,被发回重审案件2件,主要原因分别为认定事实不清和适用法律错误;调解率为9.12%,下降2.13个百分点;撤诉率为16.41%,下降6.59个百分点;实际执行率为56.86%,同比去年下降34.81个百分点。虽个别指标同比去年均有小幅度下降,但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 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
要大力提高庭审质量、合议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有效杜绝程序瑕疵,文书差错等低级错误。重视发回重审、改判再审和信访工作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严禁庭审不规范的行为。
(二)进一步明确重点指标管理方向
2016年重点围绕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民事、行政案件息诉服判率、改判发回重审率、民事调解、撤诉率、长期未结率、四类案件未结比、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结率、信访等指标进行全程监控。针对数值浮动较大的指标,及时进行评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