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法院
2015年1-12月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2015年1-12月,和龙市法院按照省、州级法院的具体要求,全面推进全院各项工作,统一全院思想,自觉把工作融入工作大局之中,找准司法履职与发展振兴的结合点,要求全院立案、审判、执行、信访、行政部门要发挥各自能动性,从维护辖区平安稳定,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的角度延伸服务,着力为提高民商事审判的审判质效提供司法保障。
一、审判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件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58件。其中,旧存239件;新收1719件,同比上升4.43%;审执结1696件,同比上升0.18%;未结262件,同比上升9.62%;结案率86.6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
刑事受理案件数为159件。同比上升5.96%;其中,旧存8件;新收151件,同比下降5.63%;结案147件,同比下降7.55%;结案率为92.45%,同比下降2.76个百分点。
民事受理案件数为1180件。同比上升5.45%;其中,旧存98件;新收1082件,同比上升7.13%;结案1044件,同比上升2.25%;结案率为88.47%,同比下降2.77个百分点。
行政受理案件数为43件。其中,旧存3件;新收40件,同比上升33.33%;结案37件,同比上升37.04%;结案率为86.05%,同比上升3.95个百分点。
执行受理案件数为542件。其中,旧存123件;新收419件,同比下降4.34%;结案437件,同比下降9.71%;结案率为80.63%,同比上升0.89个百分点。
审查监督案件受案为25件。其中,旧存6件;新收19件,同比上升216.67%;结案25件,同比上升2500%;结案率为100.0%,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受案为4件。其中,旧存3件;新收1件,同比下降50.0%;结案4件,同比上升100%;结案率为75.00%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其中,民事申请案件受理4件,同比上升33.33%。
(二)未结案件情况
未结案件261件,其中,刑事案件未结12件,同比下降50.0%;民事案件未结136件,同比上升38.78%;行政案件未结6件,同比上升100%;执行案件未结105件,同比下降14.63%;审查监督案件未结0件,同比下降600%;申诉、申请案件未结2件,同比上升100%。
二、审判质效情况
(一)、审判效率指标
2015年1-12月, 和龙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22%,同比下降1.78个百分点;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为0.714,同比下上升3.32%;平均执行时间指数为0.42,同比下降22.22%;结案数波动指数为0.60,同比下降17.81%;结案率波动指数为0.58,同比下降19.44%;超期结案率为0.081%,同比上升0.081个百分点;长期未结率为0.64%,同比上升0.64个百分点;延长审限未结比为0.00%,与去年持平;四类案件未结指数为0.33,同比下降26.67%。
(二)审判效果情况
1、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015年1-12月和龙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4.06%,同比下降0.56个百分点。其中被改判案件36件,被发回案件19件。
2、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015年1-12月和龙市法院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为0.26%,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再审被改判案件4件,再审被发回案件1件。
3、一审服判息诉率:2015年1-12月和龙市法院共有上诉案件217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1.89%。
4、调解率:2015年1-12月和龙市法院共有调解结案230件,同比下降33.91%,调解率为13.42%,同比下降11.02个百分点。
5、撤诉率:2015年1-12月和龙市法院共有撤诉案件320件,同比上升4.23%,撤诉率为25.9%,与去年基本持平。
6、实际执行率:2015年1-12月和龙市法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案件为231件,同比下降49.45%,实际执行率为52.98%,同比下降42.02个百分点。
7、调解申请执行率:2015年1-12月和龙市法院调解案件申请执行113件,同比下降22.06%,调解申请执行率为61.41%。同比上升17.6个百分点。
8、已结案件归档率:2015年1月至10月31日已结案件1256件,已归档案件1183件,未归档案件73件,归档率94.19%。其中,刑事案件已归档95件,归档率为84.07%;民事案件已归档782件,归档率为96.90%;行政案件已归档24件,归档率为92.31%;执行案件已归档271件,归档率91.86%;审查监督案件11件,归档率73.33%。
三、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判效率整体运行平稳,个别指标小幅下滑。
2015年1-12月和龙法院新收案件数、已结案件数均有所上升,结案率略有下降,但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虽然和龙法院整体运行平稳,但个别指标同比有所波动,长期未结率为0.64%,超期结案率为0.081%,均比去年同期率略高,但均有扣除审限事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9.22%,比去年同期下降1.78个百分点,其中有13件延长审限案件,均有法定延长扣审审批。这几个指标说明审判效率出现小幅下滑。
二是被发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居高不下。
2015年1-12月和龙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4.06%,被改判案件36件,被发回案件19件,其中,民事案件被改判36件,被发回17件,刑事案件被发回2件。我院立案庭已收到延边中院改判案件判决书27件,发回案件裁定书19件。其中,在被改判案件中,被改判原因为适用法律不当、错误的案件有21件;在被发回案件中,被发回原因为认定事实不清的案件有13件,程序违法的案件有6件。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现和龙处于案件比较少的阶段,各审判员、执行员应认真审执案件,努力提高结案率,进而提高人均结案率及人均结案数。
(二)各审判员、执行员审结案件之后,认真评查本人卷宗,保证电子卷宗质量。
(三)各审判员应做好开庭审理之前预定法定工作,保证我院司法公开网中开庭公告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