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法院
2015年上半年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2015年上半年,全院各部门紧紧围绕院党组和上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积极、稳步的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试行)》,认真履行各项审判职能,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整体趋好,法院中心工作整体呈良性运行态势。
一、审判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98件 。其中,旧存239件;新收959件,同比(959/885)上升0.8%;审执结681件,同比(681/800)下降14.9%;未结517件,同比(517/371)上升39.4%;结案率56.84%,同比(56.8/68.3)下降11.5个百分点。
刑事一审、再审案件受案为87件。其中,旧存8件;新收79件,同比(79/53)上升49.1%;结案71件,同比(71/52)上升36.8%;结案率为81.6,同比(81.6/86.7)下降5.1个百分点。
民事一审、再审案件受案为744件。其中,旧存98件;新收646件,同比(646/587)上升10.05%;结案415 件,同比(415/477)下降12.99%;结案率为55.80%,同比 (55.80/68.44) 下降12.64个百分点。
行政一审、再审案件受案为26件。其中,旧存3件;新收23件,同比(23/6)上升283%;结案22件,同比(22/3)上升633.33%;结案率为84.62%,同比(84.62/50)上升34.62个百分点。
执行案件受案为326件。其中,旧存123件;新收203件,同比(203/239)下降15.77%;结案159件,同比(159/268)下降41.11%;结案率为48.77%,同比(48.77/65.68)上升16.91个百分点。
审查监督案件受案为11件。其中,旧存6件;新收5件,同比上升500%;结案11件,同比上升1100%;结案率为100%,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受案为4件。其中,旧存1件;新收3件,同比(3/0)上升300%;结案3件,同比(3/1)上升200%;结案率为75%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民事申请案件受理4件,同比上升400%。
未结案件517件,其中,刑事案件未结16件,同比上升100%;民事案件未结329件,同比上升49.54%;行政案件未结4件,同比上升33.33%;执行案件未结167件,同比上升19.28%;审查监督案件未结0件,同比持平;申诉、申请案件未结1件,同比上升100%。
(二)案件质量效果情况
1.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
2015年上半年和龙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4.71%,改判13件,发回10件,改判发回重审主要原因为适用法律不当和认定事实不清。请各业务庭室针对改判发回案件进行总结学习,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减少案件发回改判重审的数量或比例。审管办已将6月中院改判、发回案件的文书发放到承办法官手中,希望承办法官认真阅读,剖析问题的切入点。
2. 调解、撤诉率
2015年上半年和龙市人民法院调解率为:15.46%;撤诉率为:24.00%。低于全州平均水平。在审判活动中使用调解可有效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利案件的自动履行,减少上诉的发生;当事人撤回起诉,是平息纠纷的有效方式,达到了与调解类似的作用。请各业务庭室加大有效化解纠纷的力度。
(三)审判效率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全院新收案件959件同比增加74件,增幅为0.8%;结案681件同比减少119件,降幅为14.9%,结案率为56.84,同比下降11.5个百分点。
在681件已结案件中,超法定正常审限结案数为0件 ,同比持平。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其中无申请延长审限,具有扣除审限事由的73件。
对在2015年4月30日前审结并报送至审判监督庭检查转入可归档案件进行查询,自去年1月至2015年6月30日无未归档案件,归档率为100%(2067/2067 )。
二、审判工作呈现的突出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较为稳定,无延长审限、长期未结、超期未结等现象。
2015年上半年法定审限内结案数681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同比相持平,通过对临届审限案件的通报、督促,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不断增强。审判管理办公室对立案10个月未结案的开展核查,未结案件4件,均有法定扣除审限事项,尚未发现案件有违法超审限情况发生,但是存在不及时准确的在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审限信息等问题。审判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在各类案件结案率同比普遍下降的情况下,行政庭、综合科民事二庭、执行二科结案效率有所提升 。
二是审判委员会例会质效进一步提高。
2015年上半年审判委员会共召开各类会议11次,其中,研究案件26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23件,执行案件2件。同时讨论各类审判工作相关事项5项。去年同期审委会共召开会议7次,研究案件21件均在审理报告提交审委会后5日内讨论、研究。上半年,个别承办人还存在提交审委会研究、讨论案件,相关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有3件案件因各种原因未被审委会一次性通过。
三是一审服判息诉率过低,上诉案件较多。
2015年上半年本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过低,为84%,已低过不允许值90%,本院一审结案为512件,上诉84件,同比2014年上半年下降3个百分点,一审服判自诉率指标将直接影响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上诉案件越多改判发回的机率就越大。请各业务审判部门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加强判后解惑释疑工作。
四是平均审理(执行)时间指数较低
和龙市人民法院平均审理天数66.51天。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为0.742;平均执行时间指数为0.36。该两项指标反映了审理及执行效率,请各业务庭室在法律规定办案期限内尽量缩短案件审理(执行)时间,已达到诉讼高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应防止过度压缩审理时间的现象发生,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五是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有待提高
2015年上半年裁判文书上网件数296件,裁判文书上传率为43.47%。各业务庭室请于每个月6日之前提交于内网审判管理办公室中“上网裁判文书”文件夹中。各承办法官请根据裁判文书上网要求,请于案件生效2日内在办案系统中上传裁判文书。对于未及时上传裁判文书的案件信息移送监察室,根据本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是人均结案数偏低。
2015年上半年各审判业务部门共审结案件681件,办案人员共26人,人均结案26.19件。上半年,法官人均结案数最多的庭室民事二庭人均结案36.2件,其次是民事一庭人均结案32.0件。6个审判业务部门正副庭处长共计9人,结案165件,占结案总数的24.23,人均结案18.33件。中层正职中6各承办79件案件,占已结案件的11.60%。3名副职共审结案件86件,占已结案件的12.62%。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院、庭长的管理职能。
本院年青法官较多,审判经验不足,法律知识深度及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院、庭领导应当主动承担帮、传、带的功能,在审判工作中以问题为导向,更加积极行使审判业务指导、案件管理的职责。以个案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群体性纠纷、有可能矛盾激化案件等的管理,对案件实体裁决依法行使监督指导权。加大裁判文书、庭审、卷宗评查指导力度,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案件不“带病”出院,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要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庭审、审限跟踪、结案、送达、卷宗归档等重要节点管理,及时对预警案件进行催办和督办,严格审限延长事由的审查和审批流程,减少案件信息录入、案件报结、卷宗归档的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防止隐性超审限,违法超审限,案件运转流程不畅等情况的发生,由传统管理模式逐渐向改革后新的管理模式过渡。
(二)充分发挥指标数据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
要大力提高庭审质量、合议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有效杜绝程序瑕疵、文书差错等低级错误。各业务庭要高度重视审判管理指标数据的通报。认真抓好指标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审判质效动态,业务庭室也要开展本庭的态势分析,提高指标数据的分析运用能力和决策建议能力。各审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审判质效第一责任角色,将审判管理的要求落实到具体案件和每一个办案人员的身上,构建宏观与微观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审判管理态势。注重调动审判人员加强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全院审判质效的整体提高。
进一步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完善旁听庭审制度,通过庭审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对案件进展情况的知情权,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度,降低上诉、申诉、上访率,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质效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