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季度,全院各部门紧紧围绕院党组和上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积极、稳步的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试行)》,认真履行各项审判职能,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整体趋好,法院中心工作整体呈良性运行态势。
一、审判质效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33件。其中,旧存240件;新收493件,同比上升0.8%;审执结254件,同比下降32.7%;未结479件,同比上升8.6%;结案率34.65%,同比下降8.9个百分点。
刑事一审、再审案件受案为45件。其中,旧存8件;新收37件,同比上升45.9%;结案37件,同比上升37.8%;结案率为82.22,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
民事一审、再审案件受案为429件。其中,旧存98件;新收330件,同比上升1.5%;结案160件,同比下降22.5%;结案率为37.3%,同比下降7.8个百分点。
行政一审、再审案件受案为6件。其中,旧存3件;新收3件,同比下降33.3%;结案2件,同比下降50%;结案率为33.3%,同比下降28.3个百分点。
执行案件受案为243件。其中,旧存123件;新收120件,同比下降18.3%;结案48件,同比下降144%;结案率为19.8%,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
审查监督案件受案为6件。其中,旧存6件;新收0件, 同比持平;结案6件,同比上升600%;结案率为100%,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受案为4件。其中,旧存1件;新收3件,同比上升300%;结案1件,同比持平;结案率为25%同比下降75个百分点。其中,民事申请案件受理4件,同比上升400%。
未结案件479件,其中,刑事案件未结8件,同比上升50%;民事案件未结269件,同比上升11.2%;行政案件未结4件,同比上升75%;审查监督案件未结0件,同比持平;执行案件未结195件,同比下降0.5%。
(二)案件质量效果情况
1.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
2015年一季度和龙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4.27%,改判5件,发回4件,改判发回重审主要原因为适用法律不当和程序违法。请各业务庭室针对改判发回案件进行总结学习,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减少案件发回改判重审的数量或比例。审判管理办公室已将3月中院改判、发回案件的文书发放到承办法官手中,希望承办法官认真阅读,剖析问题的切入点。
2. 调解、撤诉率
2015年一季度和龙市人民法院调解率为:11.25%,撤诉率为:23%,低于全州平均水平。在审判活动中使用调解可有效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利案件的自动履行,减少上诉的发生;当事人撤回起诉,是平息纠纷的有效方式,达到了与调解类似的作用。请各业务庭室加大有效化解纠纷的力度。
(三)审判效率情况
2015年一季度,全院新收案件493件同比增加4件,增幅为0.8%;在新收案件无明显变化,结案254件同比减少83件,降幅为32.7%,结案率为34.65,同比下降8.9个百分点。
在254件已结案件中,超法定正常审限结案数为0件,同比持平。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其中无申请延长审限,具有扣除审限事由的34件。
对在2015年1月31日前审结并报送至审判监督庭检查转入可归档案件进行查询,自去年1月以来有4件至2015年3月31日仍未归档,未归档率为99.9%(1692/1694)。其中刑庭、民二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头道法庭、行政庭、执行一科、执行二科归档率为100%。
二、审判工作呈现的突出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较为稳定,无延长审限、长期未结、超期未结等现象。
2015年一季度法定审限内结案数25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同比相持平,通过对临届审限案件的通报、督促,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不断增强。审判管理办公室对立案10个月未结案的开展核查,尚未发现案件有违法超审限情况发生,但是存在不及时准确在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审限信息等问题。审判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在各类案件结案率同比普遍下降的情况下,头道法庭结案效率提升显著,一季度结案30件,结案数及结案率均明显提升,分别上升26.7% 和11.8% 。
二是审判委员会例会质效进一步提高。
2015年一季度审判委员会共召开各类会议6次,其中,研究案件8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5件,执行案件2件。同时讨论各类审判工作相关事项2项。去年同期审委会共召开会议3次,研究案件11件均在审理报告提交审委会后5日内讨论、研究。一季度,个别承办人还存在提交审委会研究、讨论案件,相关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有1件案件因各种原因未被审委会一次性通过。
三是一审服判息诉率过低,上诉案件较多。
2015年一季度本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3%,已低过不允许值90%。本院一审结案为199件,上诉34件,其中民事结案160件,上诉34件,服判息诉率78.75%。一审服判自诉率指标将直接影响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上诉案件越多改判发回的机率就越大。请各业务审判部门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加强判后解惑释疑工作。
四是平均审理(执行)时间指数较低
2015年一季度和龙市人民法院平均审理天数:60.56天。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为0.729;平均执行时间指数为0.14。该两项指标反映了审理及执行效率,请各业务庭室在法律规定办案期限内尽量缩短案件审理(执行)时间,已达到诉讼高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应防止过度压缩审理时间的现象发生,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五是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有待提高
2015年一季度本月裁判文书上网件数132件,裁判文书上传率为63.77%。各业务庭室请于每个月6日之前提交于内网审判管理办公室中“上网裁判文书”文件夹中。各承办法官请根据裁判文书上网要求,请于案件生效2日内在办案系统中上传裁判文书。对于未及时上传裁判文书的案件信息移送监察室,根据本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是人均结案数偏低。
2015年一季度各审判业务部门共审结案件254件,办案人员共26人,人均结案9.8件,年人均结案率为39.1。一季度,法官人均结案数最多的庭室民事二庭人均结案15.2件,其次是民事一庭人均结案10.8件。6个审判业务部门正副庭处长共计9人,结案70件,占结案总数的27.6,人均结案7.8件,年人均结案率为31.1%。中层正职中6各承办34件案件,占已结案件的13.4%。3名副职共审结案件36件,占已结案件的14.2%。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院、庭长的管理职能。
本院年青法官较多,审判经验不足,法律知识深度及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院、庭领导应当主动承担帮、传、带的功能,在审判工作中以问题为导向,更加积极行使审判业务指导、案件管理的职责。以个案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群体性纠纷、有可能矛盾激化案件等的管理,对案件实体裁决依法行使监督指导权。加大裁判文书、庭审、卷宗评查指导力度,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案件不“带病”出院,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要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庭审、审限跟踪、结案、送达、卷宗归档等重要节点管理,及时对预警案件进行催办和督办,严格审限延长事由的审查和审批流程,减少案件信息录入、案件报结、卷宗归档的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防止隐性超审限,违法超审限,案件运转流程不畅等情况的发生,由传统管理模式逐渐向改革后新的管理模式过渡。
(二)充分发挥指标数据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
要大力提高庭审质量、合议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有效杜绝程序瑕疵、文书差错等低级错误。各业务庭要高度重视审判管理指标数据的通报。认真抓好指标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审判质效动态,业务庭室也要开展本庭的态势分析,提高指标数据的分析运用能力和决策建议能力。各审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审判质效第一责任角色,将审判管理的要求落实到具体案件和每一个办案人员的身上,构建宏观与微观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审判管理态势。注重调动审判人员加强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全院审判质效的整体提高。
进一步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完善旁听庭审制度,通过庭审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对案件进展情况的知情权,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度,降低上诉、申诉、上访率,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质效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