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法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部门(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
和龙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和龙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理应由和龙市人民法院管辖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三)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交和龙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爱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
(五)依法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对相关法规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并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的领导。
(八)审理处理涉及本院的国家赔偿案件。
(九)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人民法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并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
(十)开展本院的监察工作,并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
(十一)开展本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十二)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三)负责司法文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朝鲜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和上级法院诉讼文书、诉讼卷宗、诉讼证据资料及政务公文的朝文译汉文工作。
(十四)承办其他应由和龙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部门为国家政法机关,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7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与上年无变化。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我单位现有编制85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73名,行政工勤编制12名。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年末实有人数共计102名,其中在职人员74名,退休人员28名。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71人,退休28人。2017年新增5人,调离2 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各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2,262.49万元,支出1887.9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2,289.36万元,减少26.87元,降低1.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引起的。支出1,499.69元,增加388.24万元,增长20.56%。主要原因是2016年网络建设投资由2017年度完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6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8.92万地,占99。4%,其他收入13.57万元,占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8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08万元,占50.11%。;项目支出941.85万元,占49.8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49.51万元,占79.58%,公用经费196.57万元,占20.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2,248.92万元,支出1,875.5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2270.36万元,减少21.44万元。降低0.9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引起的。支出1480.69万元,增加394.87万元,增长21.05%,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网络建设投资由2017年度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75.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4.87万元,增长21.05%,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网络建设投资由2017年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75.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15.6万元,占0.83%,案件审判314.23万元,占16.76%,一般行政管理611.28万元,占32.59%,其他法院支出0.74万元,占0.04%。人员经费737.14万元,占39.3%。公用经费196.57万元,占10.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48.92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250.80万元,支出决算为94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普调人员的工资和司改工资住房金、医保没调整。
2,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年初预算为998.12万元。
支出决算为92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2%,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给追加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7.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2.35万元,津贴补贴255.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05万元,退休费120.22万元,医疗费21.70万元,奖励金69.90万元,住房公积金39.82万元。公用经费19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8万元,水费2.0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10.28万元,取暖费3.09万元,物业管理费14.33万元,维修(护)费9.57万元,租赁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被装购置2.30万元,劳务费48.27万元,委托业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8.86万元,福利费9.76万元,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44.36万元,其他交通费25.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0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72万元,支出决算44.45万元,完成预算的47.94%。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车辆26台车预算的, 后来减少车辆8台(报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36万元,占4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占5.23%,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92万元,实际用44.36万元,公务接待预算1.72万元,实际决算0.09万元。
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款600.55万元,年初预算316万元,增长284.55万元,因为2016年度网络建设投资由2017年来完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和龙市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6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为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8-08-24 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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