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措施,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快建立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确保立案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登记立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立案登记制改革,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公开、透明、高效。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必须依法受理。
二、工作目标
将法院受理案件制度由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依法不予登记立案的案件,加大释明力度,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要严格按照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要求,做好立案审查制与立案登记制的衔接,做好登记立案与信访接待的配合,尽快完成思想转变,全面开展登记立案工作。
第一,及时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门专题汇报。及时将最高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及最高院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党委对立案改革工作的领导,帮助解决登记立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行登记立案制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加强培训学习,掌握《规定》要求。最高院召开会议后,中院专门下发明传,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尤其是立案庭要熟练掌握《规定》相关内容及要求,对登记立案的案件类型、需提交的材料、程序及违法滥诉行为的制裁措施等规定,规范接收材料、告知事项等相关环节,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对不符合法院受案范围及不予登记立案的案件要做好释明工作,做到当立则立,不当立则做好解释说明,畅通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
第三,科学预判形势,不断完善细节,健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一要准确判断形势,提前谋划。要对短时间内大量案件涌入法院的形势有科学的、客观的、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二要积极转变思维方式,破除旧观念,废弃老做法。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立案审查制与登记立案制的转变和衔接。要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不予登记立案的案件释明工作的难度和强度有充分的、准确的、客观的认识和评价,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三要不断完善服务细节,在健全诉讼服务中心上下工夫。饮水机、针线包、老花镜、常用急救药品等物品必须齐全并及时更新,要在服务大厅内添设报夹、宣传册架等物品,要留有供当事人撰写、修改起诉状、申请书等材料的桌、椅,并在桌子上提供起诉状、申请书、诉讼费填写样本等供当事人参照使用。要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张贴登记立案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要出具书面收据(中院已制定诉讼材料收据),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满足立案条件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并出具书面告知书。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各院可通过电子大屏幕、宣传条幅等方式加大登记立案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真正了解登记立案制度,了解诉讼风险。
第四,外塑形象,规范行为,全面提升立案服务质量。6月1日后,法院立案法官必须规范着装,规范法言法语及文明用语。最高院远程立案监督视频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正常运转,全市法院要有高度的警惕性,时刻保持和维护法院及法官形象。
第五,维持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要与院内的法警队、监察室、宣教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对干扰立案秩序、虚假诉讼的,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要树立登记立案一盘棋的思想,形成以立案庭为前沿,其他相关部门全员参与、全员支持的大格局。
第六,加强立案队伍建设,充实立案审判力量。现有的立案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本院本身也存着在立案信访工作人员不足,不能满足改革后的立案审判信访工作需要。登记立案制度的改革将立案庭在法院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应当明确的是不是要弱化这项工作,而是要通过这次改革契机,重视、强化立案审判工作。要求立案庭及法庭要充分重视立案审判工作在法院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合理调配审判资源,选派业务精、素质高的审判人员充实到立案前线,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的作用,规范案件受理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确保立案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1 15: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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