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运行情况
自2015年5月1日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之下,和龙市人民法院实行了登记立案渠道畅通,秩序井然,运行平稳。
一、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总体情况
截止2019年11月20日,我院受理民事案件970件,行政案件72件。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长10.3%,行政案件同比增长1.2%。
我院收案数大幅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实行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实践表明,立案登记制改革得民心、顺民意,人民法院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以往有些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了根本解决,人民群众司法改革的“获得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主要表现在:
一是诉权保障全面落实。我院依法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前,这些案件主要是引导起诉人通过和解或者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多数未进入审判程序,现在,我院一律予以登记立案。
二是立案工作更加规范。为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切实保护当事人诉权,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院加强业务培训,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轻轻松松完成登记立案程序。
三是诉讼服务同步跟进。我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电子法院,推行网上立案举措,截至2019年11月20日,我院90.3%的民事案件立案是通过网上立案完成的。同时,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律师和人民群众的沟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监督立案工作,实现阳光立案。
二、多种举措保障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实施
为保障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有效实施,最高法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用改革的思维和改革的方式破解工作难题。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保障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办案。要求院、庭领导充实到办案一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体法官办好案、快办案。
二是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要求依法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实行多数案件简办快办,少数案件精办细办,提高审判效率、缓解办案压力。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纠纷,力争将更多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化解在诉前。
三是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切实强化审判管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借助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法官提升质量和责任意识、严格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推动提升审判质效。切实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运用网上办案等手段,强化审限管控,加速案件流转,提升办案效率;运用智能化支持,为一线法官办案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减轻其事务性工作负担。坚决杜绝年底前关门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现象发生。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严格按照最高法院部署,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一是严把“入口”关,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诉讼。为维护正常的审判秩序,我院普遍加强立案庭的工作力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最高法院关于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把好法院案件的“入口”关,依法对这类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是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涉诉信访案件数量有所增长,一方面是程序性案件信访数大幅提升,裁定驳回起诉和不予受理案件引发的信访,目前已经显现出来。另一方面就是伴随着法院实体审理案件基数的增多,信访案件数量势必也会增长。为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可能会使涉诉信访形势发生新的变化,我们已经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着力解决案件导入、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终而不结等问题,依法纠正错案、补正瑕疵、化解矛盾,实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裁判权威的有机统一。
三是创新诉讼服务模式,推广网上诉讼服务。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我院将努力加大信息化运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网上诉讼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务,同时还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牢固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诉讼服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7 09:44:10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