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高院“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保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和良好司法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8月26日 下午,和龙市法院召开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改活动部署大会。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文吉同志作了动员讲话。
政治部主任金白雪传达了省院《“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改活动方案》和关于“加强管理年”活动重点督察事项文件精神,宣读了《和龙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周密部署为期6个月的整治活动。据悉,此次活动将结合“加强管理年活动”整改阶段任务,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工作思路,重点围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 重点督察内容,着力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高站位、高标准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整治审判管理不到位、审判质量与效率不高、庭审活动不规范、履行职责不力、群众意识淡薄、窗口人员管理意识欠缺、严守政治纪律自觉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培养过硬作风,增强纪律观念,提高工作质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党组书记、院长曹文吉同志就开展此次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全院干警要将“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改活动作为 “加强管理年”活动的有力抓手,作为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内在需要,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举措。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在规范行为和转变作风上动真格、见实效。二要明确重点环节,集中精力整改,在规范审判行为上立规矩抓落实。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惩防体系,在队伍作风建设上加强长效监督管理。坚持“严”的标准,强化“实”的作风,落实“细”的问责,将活动目标回归于“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以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促进审判工作作风的迅速提升,用审判质效的大幅度提升,来衡量活动的实效,整体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为和龙市和谐繁荣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作者:姜锦如)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6 16:08:17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