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汇报
和龙市人民法院从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人员2人,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和龙市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现归属于立案庭。
二、工作经验汇报
(一)适用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提升工作质量效率。2017年3月31日,吉林高院正式发文明确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在吉林省法院范围内正式启用。平台的启用不仅统一了全省法院对鉴定机构的使用标准,同时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了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信息搜集与管理,方便法院和当事人及时、准确了解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最新信息,缩短委托流程,提升对外委托工作质量效率。
(二)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暂行规定》,提升了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效率。吉林高院起草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暂行规定》,该规定对委托环节的具体程序进行细化和明确,对平台机构的管理和使用标准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管理,提升了司法鉴定工作的鉴定质量和效率。
(三)启用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内网办案系统,进一步促进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流程信息公开。系统将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从收案、审查、立案、委托选择机构至鉴定意见反馈回合议庭的全部环节进行数据化体现,真正实现了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流程公开,使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同时便于审判、执行部门与司法技术辅助部门工作流转过程的有效衔接。
和龙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1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1 16: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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